| 调制乳(仅限儿童用) |
2’-岩藻糖基乳糖 |
0.7-2.4 g/L |
关于桃胶等15种“三新食品”的公告(2023年第8号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石斛原球茎等23种“三新食品”的公告(2024年 第2号) |
依据“GB 14880-2012问答”第三十条,生产单位可以在“儿童用调制乳”中使用在“调制乳粉(仅限儿童用乳粉)”中批准的营养强化剂,其使用量按相应稀释倍数折算。 以纯品计,以即食状态计,粉状产品按冲调倍数折算使用量。 当与3'-唾液酸乳糖钠盐、乳糖-N-新四糖、低聚半乳糖、低聚果糖、多聚果糖、棉子糖混合使用时,该类物质总量不超过64.5 g/kg。 |